烟台南山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二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龋第十四条执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玻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报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2)按照志愿清的原则我校对投档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3)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生源,按其填报的第二、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4)对于按以上原则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龋(5)艺术设计、动画本科录取时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证的基础上,根据投档线上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工业设计本科录取时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证的基础上,投档线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龋(6)艺术类专科录取时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证或艺术类本科院校颁发的本科艺术类测试合格证的基础上,根据投档线上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龋第十八条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