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者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控制比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经学院招办同意,主管院长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则按退档处理。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