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3、我院艺术类招生按照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再参照文化成绩。4、对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志愿优先录取(即第一含A、第二含B……顺序志愿),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专业志愿相同时按成绩优先录取。5、在第一含A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6、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有关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