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就业状况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工作机制。我院连续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超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水平。2005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8.9%;2006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7%;2007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8.86%;2008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58%;2009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78%;2010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83.89%。就业流向: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三支一扶、政府机关(公安、法院、检察、海关、边检)、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升学(考研、留学、专升本)、出国、自主创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