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奖学金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上海 政法 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资助以及校内资助等政策,供大家参考:
1、上海政法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上海政法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 励志 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3300元,全年共计发放10个月。学校分为三档,其中特别困难的,每月350元;比较困难的,每月300元;一般困难的,每月25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 学费 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 就业 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 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补助额度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具体评定等级视情况而定,5000元一般用于抚恤学生因病死亡的情况。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1000元-3000元不等 | 根据市教委下拨资金确定资助名额和比例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7500元 | 每次评选不超过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一。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
特等奖 2500元/人; 一等奖 1500元/人; 二等奖 800元/人; 三等奖 500元/人; |
本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数的38% | ||
退役 大学生 士兵单项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 评选比例不低于每年退役复学学生人数的5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 13 元人民币,每月报酬原则上不低于520元人民币。 | 岗位数:420个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和已受资助的实际情况,按专业标准学费的30%、50%、75%、100%四个等级予以减免。 | 每年减免金额共计20万元左右。 | ||
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学生可适当照顾减免额度。 | ||||
冬令困难综合补助 | 一次性资助,分为200元、400元、600元和800元四档。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
火车票补贴 | 一次性资助,分为150元、250元和350元三档。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
爱心饭卡 | 一次性资助打入学生校园卡,500元/人。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
2、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培养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
留学
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合作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
专科学校
;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
研究生
层次的人才培养;2020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