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对各省(市)的提档比例要求是招生计划的110%。2.外语语种要求:法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它专业均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语各专业应有英语口试成绩,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我校所有专业以英语为公共外语课。3.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方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4.艺术类专业,文化科成绩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专业科只认可我校在各省设点单考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节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龋录取要求:(1)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另定),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外省考生为我校校考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