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录取规则
三、招生录取规则(一)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龋(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依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龋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三)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四)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六)经教育厅批准,我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试行英语(文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类)、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类)、药学(医学类)、生物技术(理学类)等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七)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