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第十条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盛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第十一条在招生录取时,江西农业大学一般按照100%~120%的投档比例接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电子档案。第十二条江西农业大学录取以志愿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次进档(传统顺序志愿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后续投档的考生。根据江苏省的录取政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第十三条江西农业大学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采用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进行,即对第一次进档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分之一的考生优先满足其第一、二专业志愿,中间三分之一的考生优先满足其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后面三分之一的考生专业志愿依据当时各专业录取情况而定。在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学校志愿和高考分数的顺序,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将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该专业录取满额;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实行新课改的省份,在安排考生专业时,在同分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佳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学校在该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第十四条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十五条江西农业大学少部分专业有相关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生物技术(国际交流项目)、会计学(国际交流项目)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且家庭具有保障其出国学习两年的经济实力;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均为按满分为150分计)。旅游管理本专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园林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绘画基础的考生。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1、艺术设计专业(1)江西省(使用统考成绩)对达到江西省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的投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龋(2)湖南盛江苏盛河南盛山东盛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校考成绩)凡参加江西农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