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颁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普通文史、理工按各省(市)一般本科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尽可能保证其专业志愿的落实。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生源不足时,根据当地录取政策,可适当降分录取;考生专业安排按院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级差10分进行;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省(市)考生,录取时根据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龋4、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我校《2009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2009年美术专业新生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6、男女比例不限。7、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