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奖学金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上海 外国语大学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1、上海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 学习 、 努力 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学年评审一次,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每年奖励和资助的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通知确定。
上海市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为:
(一)本校在籍注册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
本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中国籍本科学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热心公益,关爱他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公益活动;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每年全校共30个名额,由校团委根据各院(系)在籍注册的本科学生人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分配名额。
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元,一次性发放。
每年11月,学生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院(系)学生 工作 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初评名单。
院(系)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 书 记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初评名单及材料交校团委。
校团委汇总材料、报学生处审定后,公示获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学生名单。
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
一、评奖条件
本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中国籍本科学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下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遵守聘用部门有关规定,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得到聘用部门的认可;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评奖名额与金额
结合实际情况,学生处根据各院(系)在籍注册的本科学生人数的1.5%,确定院(系)分配名额。
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元,一次性发放。
本科学生奖学金
一、奖学金评奖资格
1.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学生;
2.学习满一学期并符合评奖考核标准的学生;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综合素质等级评为差者;
(2)有一门课程(凡计入考核成绩的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3)一学期累计旷课6学时以上(含6学时)者(包括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累计满三次以旷课1学时计);
(4)因违纪受到处分尚在处分期内者;
二、奖学金种类、等级、金额和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等级金额学生比例
特等奖每人每学期1600元5%
一等奖每人每学期1200元5%
二等奖每人每学期800元15%
三等奖每人每学期500元20%
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总人数约占每年级(专业)学生总人数的45%。
2.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获奖人数约占每年级(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
三、奖学金评奖等级及考核标准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奖等级条件
(1)凡被评上特等奖或一等奖学金者,综合素质等级原则上应达到优等或院(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分的平均分以上,否则降为二等奖;
(2)凡被评上二、三等奖学金者,综合素质等级必须在良等(含良等)以上,否则按原被评上的等级下降一个等级;
2.评奖考核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综合测评分高低结合综合素质等级依次评定,奖学金综合测评分为综合素质测评分、专业素质测评分和
体育
素质测评分的总和,三者所占比例分别为综合素质20%、专业素质70%、体育素质10%。具体比例及分数如下:
类别 |
综合素质 |
专业 素质 |
体育 素质 |
综合 测评分 |
|||
项目 |
思想 道德 |
集体 观念 |
社会 实践 |
学术 创新 |
各科成绩 |
体育 成绩 |
|
比例 |
6% |
5% |
5% |
4% |
70% |
10% |
100% |
评分 |
20%(20分) |
70分 |
10分 |
100分 |
(1)综合素质测评分(满分20分)
① 综合素质等级分为四等:
优:16分—20分;良:15分—不满16分;
中:14分-不满15分;差:不满14分。
② 综合素质评分内容、执行标准及评定办法依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分评定及各类竞赛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2)专业素质测评分(满分70分)
① 各科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如以A,B,C…计分的课程成绩按如下方法折算成百分制:A+=98分;A=95分;A-=90分;B+=88分;B=85分;B-=80分;C+=78分;C=75分;C-=70分;D+=68分;D=65分;D-=60分;E=50分;
② 计算总分方法如下:
各门课程的成绩乘以该课程学分数,将乘得之积相加,其和除以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所得平均分再乘以70%作为专业素质分。即:
专业素质分=(N1课程成绩×N1课程学分+N2课程成绩×N2课程学分……×70%)/(N1课程学分+N2课程学分……)。
(3)体育素质测评分(满分10分)
一、二年级以基础体育课或专项体育课成绩分×10%记分,三年级以体育俱乐部成绩分×10%记分,四年级因不设置体育课程以满分10分计分。
(二)单项奖学金
1.评奖条件
(1)凡被评上单项奖学金者,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必须达到中等以上(含中等);
(2)奖学金综合测评分处于本年级专业的前45%—70%,并在下列某方面比较突出:
① 专业学习成绩明显提高;
② 科学研究、创新能力成绩突出;
③ 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表现突出;
④ 社会工作、 社团 活动表现突出;
⑤ 志愿 服务、公益劳动表现突出;
⑥ 文体活动、各类竞赛获得成绩;
⑦ 对班级、寝室文明卫生工作贡献突出。
2.评奖考核标准
奖学金综合测评分计算方法同前所述。
张乃新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并且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3.获得校或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4.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6.获本奖学金者不再重复享受同年其它帮困性质的奖学金;
7.在一年级获本奖学金者符合上述(1—6)评选条件,可在二年级继续获本奖学金。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所在院(系)初审并公示;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4.每年十一月,确定获奖名单并填写奖学金登记表。
四、名额及奖励:
1.根据亚洲基金会当年的实际拨款数确定名额;
2.获奖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3.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 证书 及奖金。
2、上海外国语大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