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1)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龋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符合我校加分原则并获得我校推荐表的本市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投档线,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加3-8分,并统一按加分后成绩进行专业录龋(加分受理截止至2011年5月20日)(3)凡报考我校,具有民乐专长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民乐加试,经加试定为A类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并且满足其第一专业;B类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按其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龋(4)各专业方向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英语成绩;英语成绩相同者,参考语文成绩;英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综合成绩。(5)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英语方向)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语口试B以上(含B、B-级);药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