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外语专业对招生语种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对招生语种的要求:英语。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必须为阴性。 3、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4、学院2009年普通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历史或物理作为选测科目均可的兼招专业类;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5、学院2009年普通类(专一)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普通类(专一海外本科直通车)、普通类(专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对文艺、体育有特长或其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选测科目等级可放宽要求。 6、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 7、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包含D级)以上。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9、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