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财经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大连财经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体检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