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
1.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 2.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 3.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并综合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对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排前三名者予以优先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为5分。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 5.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余类推。 6.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院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此外,在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7.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另外,报考我院动画、影视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动画)、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8.根据专业就业实际,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只招收少量女生。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