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按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若调整的专业无法满足考生的要求或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按填报专业录取或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5、在生源不足情况下,允许文、理科生源计划互调。 6、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7、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8、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9、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