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2009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70分以上;工业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5.考生投档到我院后,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院校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