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 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优先满足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灵敏;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省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再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本院所有专业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5.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