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二、选测等级: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选测科目:学院本部铁道通信信号、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等六个专业选测科目须物理选科,其他专业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苏州校区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考生合理选报专业。 四、专业安排: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