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按《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以人为本,依法治招,严肃纪律。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我校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办统一规定执行。 5.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