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三年制大专。招生对象:2009年参加高考且成绩达省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生务必在高职高专批次第一志愿第一栏填报我院(湖南考生填4701,外省考生按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代码填报)。我院将通过网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2.5年制大专。招生对象:高中、技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以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为目标,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直接来院或网上报名(详见本网站招生简介)。 3、优惠政策。我院设立了国家、省人民政府、学院三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年评定金额可达8000—1000元。国家每年给我院拨付资金400万元,用于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生凭学院正式录取通知书,可购买火车半票。合格毕业生由我院推荐工作。 4、录取语种为英语,不限制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