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龋3、录取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男女比例不限。4、各专业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不限。5.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数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6.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够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录取,入学后可再次免费调整专业(文、理、艺各专业可互调)。7、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本校不作其它要求。8、学生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9、我院大专生可以同时报读我院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网络教育等本科学历教育,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家认可的,教育部官方网站可查询的本科毕业证书,成绩优良的还科获授学士学位。10、考生在向我院招生咨询过程中所提供的或者获得的相关信息或者资讯,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11、希望考生遵守诚信原则,无意入读我院的考生不要随意填报我院志愿;凡填报志愿后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