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的规定执行。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商务日语、应用法语、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等专业6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金融保险、酒店管理、涉外旅游、国际商务、文秘等专业5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包装技术与设计、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6800元/年;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四条退学学费规定: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