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录取规则
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龋2、第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3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3、我校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视报考情况接收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的5%左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下,第二志愿考生必须高于我校投档线40分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不接收调剂志愿考生。4、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5、我校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