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管理干部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各专业特点,优先录取相应科目高分的考生;计划缺额部分,录取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对符合我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各专业特点,优先录取相应科目高分的考生;计划缺额部分,录取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对符合我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