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院对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并接受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监督。按照文科类、理工类、艺术类、高职类(3+证书)分类录取。
2、考生档案材料(含电子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大专(高职)批线。在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投档的考生,只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同样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
5、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
6、染整技术和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7、招收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招收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8、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展示)专业的主要方向为服装表演,男生身高175cm、女生身高165cm以上的且具有较好乐感的优先录取;要求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富有表演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