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1、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而定。2、凡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龋3、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他们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二志愿及以后报考本院的考生,学院在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录取专业。4、录取结果由省招办统一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按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5、3+技能专业对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的考生优先录龋6、旅游英语(旅游管理、中澳合作办学)(学费13000元/年)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