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学校视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学校投档线最低分遇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学校视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学校投档线最低分遇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