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录取规则
三、录取原则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龋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有缺额计划,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3、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先等级后分数,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