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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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省外艺术类和黑龙江摄影专业考生须加试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术科)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我校发给专业课(术科)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课(术科)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黑龙江省艺术设计、美术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录取时,使用全省专业课(术科)联考成绩。录取时,在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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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考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