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2009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学院将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每个考生的录取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4、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口试成绩符合要求。5、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龋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