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2、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3、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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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2、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3、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