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