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九、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根据苏价费[2008]274号、苏财综[2008]59号、苏教财[2008]39号文,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08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即普通类本科专业13000元/学年・人;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人,每学年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学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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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根据苏价费[2008]274号、苏财综[2008]59号、苏教财[2008]39号文,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08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即普通类本科专业13000元/学年・人;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人,每学年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学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