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按志愿、按分数实行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凡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承认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联考合格成绩及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合格成绩。
第十六条 食品类专业要求学生无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十七条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
第十八条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6cm以上,男生身高166cm以上。
第十九条 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