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加拿大荷兰学院联办专业(专科)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12000元/学年。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加拿大荷兰学院联办专业(专科)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120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