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龋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3、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左右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一般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40分左右。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5、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级差分为2、1分。6、专业录取时,参考外语单科成绩。所有专业录取时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口试单科成绩达到良好。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一般需达到及格线(如当年考生整体成绩较低,将适当下调单科成绩要求)。在高考分数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高、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奖项及有艺术特长的考生。7、针对江苏考生的录取原则为:进档后“先分数后等级”,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为2B、必测为4C。其它录取原则按(1)-(6)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