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录取规则
西安石油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学校设有13个学院、3个直属系、1个教学科研部。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47个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55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13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陕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国家代码:10705校本部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编:710065新校区地址:西安市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邮编:710300一、录取要求限于学校现有教学条件,除俄语专业可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要求身体状况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社会体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二、录取规则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2.对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原则上为“分数优先”;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4.美术类专业: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广告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5.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6.社会体育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7.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