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规则
1.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为录取依据。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科主要参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文科主要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4.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方法确定专业。 5.英语专业(应用英语方向)和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涉外文秘方向)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口试,录取时参考英语口试成绩。英语专业(应用英语方向)、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涉外文秘方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录取时,参考考生外语笔试成绩。 6.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8.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程序及要求详见艺术类招生简章。 9.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