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

吉林医药学院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吉林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吉林
  • 院士: 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 吉林医药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1、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考生档案。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报专业参考外语及综合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龋4、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极差限定。5、护理学(英语护理)专业要求单科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50分)。6、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艺尖子、体育尖子等优先录龋此外,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龋7、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8、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为:(1)文史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为物理;(2)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3)进档后排序规则:先分数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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