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工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录取优先原则: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录龋第九条同等条件录取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及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专业对考生体检有要求。色盲及色弱的考生慎报。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首钢工学院经北京市高招办同意网上录取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