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条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龋第十一条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学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3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英语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龋第十二条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本章程第十一条的原则确定专业。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第十四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非日语。第十五条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以及优秀体育运动员等特殊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标准与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所得分数排序,择优录龋第十六条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十七条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择优录龋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享受军队干部住房补贴等待遇,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0元。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陕西省以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陕西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第十九条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试点院校。我校已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提档线10分者,我校即予录龋其中,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提挡线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按其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提档线、但位于提档线下延10分范围内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尽可能满足其所填报的志愿专业之一,但要求考生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志愿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第二十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级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控制线后,按其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龋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第二十二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查询。第二十三条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比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学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参见本章程第十一条。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英语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龋第二十四条江苏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其余录取规则参见本章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