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奖学金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天津 城建大学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30高考网 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1、天津城建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一、总则
(一)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 学习 ,勤奋向上,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凡属计划正式招生入学的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修业满一年,均有资格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三)奖学金种类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生 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四)各项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优秀 毕业 生奖学金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初进行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于每年9月份评定。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
1.学年度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学年度内,所在 宿舍 2次以上卫生不合格者;
3.学年度内,事假超过20学时,病假超过80学时者(重病住院者除外);
4.学年度内,重修者;
5.无故不交纳 学费 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努力 学习,奋发向上,严谨求学,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积极参加 体育 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
4.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5.学年内各科成绩及格以上,选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内,采用 二级 分制的课程成绩不计算在内。(优:90 良:80 中:70 及格:60)
计算办法如下:
加权平均分 =∑(各科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学年总学分
(二)评定办法
1.一等奖学金,每人800元,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不超过当年参评学生总数的2%。
2.二等奖学金,每人500元,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不超过当年参评学生总数的7%。
3.三等奖学金,每人200元,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不超过当年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三、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始终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
2.英语达到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 水平规定的分数( 艺术 类专业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四年期间二年获得院三等以上奖学金(五年制须三年);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 党员 );
5.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奖(前八名);
(2)参加校级以上科研立项并按期完成的项目第一负责人;
(3)获市级荣誉称号一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新长征突击手、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4)在正式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5)在市级 大学生 文艺汇演中获三等奖以上;
(6)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天津赛区二等奖以上;
(7)在学校“三大杯”基础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8)在学校科技类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必须是第一负责人);
(9)在市级以上单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10)在市级以上“挑战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必须为前三人);
(11)有特殊贡献者或取得特殊成绩者。
(二)评定办法
以专业为单位,不超过毕业生总数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 证书 。
四、市级三好学生、王克昌奖学金
评定办法
1.从本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三等奖学金以上的优秀学生中评选,学工部根据教委分配的名额数,按学生比例分配给各系,并差额产生。
2.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确认市级三好学生、王克昌奖学金获得者。
五、单项奖学金、特别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特别奖学金用于表彰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全国范围内比赛、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有发明创造的学生,其奖励及评定细则依照《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津城建院学〔2020〕 55号)。
六、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参照《天津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财教〔2020〕36号)执行。
七、国家 励志 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参照《天津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财教〔2020〕37号)执行。
八、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参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教〔2020〕40号)执行。
九、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各系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各系党、政领导、学生 工作 教师、教务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各种奖学金的评选,由学生个人申报,各班同学依照条例公开评选,由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定并报送。
各项奖学金获奖者名单确定后,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向全系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四)公示期满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审定。
(五)学生工作部将获奖者名单向全校公示。
十、评审材料上报及奖励办法
(一)各系在上报各项奖学金评审材料时必须加盖本系公章。评审材料包括:参评学生本年度学习成绩单(A4纸打印)以及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学校向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的学生颁发奖金及证 书 。
(三)学校将在校史陈列室设优秀毕业生纪念册,记载每年优秀毕业生姓名、照片及其他资料,以激励我校学子发奋学习,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2、天津城建大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