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本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查。2.学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龋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责任和义务。3.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4.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龋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对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考生须选测科目(历史、物理)等级达到2B,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测试达到合格,考生进档后的专业安排方式为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5.中医学(英语方向)、护理学(英语方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6.中西医临床医学(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