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2011年我校将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江南大学学习。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人数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1年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名条件
2011年优秀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专利、高中阶段获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且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或我校认定的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名额另行通知到各生源基地中学);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者、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二等奖者等;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2010年12月6日8:30至2011年1月5日22:00)。
所有报名考生(含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考生)均须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studentreg.asp),注册成功后登陆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2、邮寄材料(2011年1月5日前寄出,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① 《江南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系统中生成的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 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600字以内、须由本人签名);
③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提供方式有以下两种(任选一种):
l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直接上传电子相片,相片大小不超过300K(推荐使用该方式);
l 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
④ 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
⑤ 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班主任签字。
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合订成册,于2011年1月5日前寄送至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11年2月下旬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经江南大学生源基地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业优秀、综合素质突出者,可直接参加笔试环节。
2、笔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笔试测试。考生可在江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测试通知请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入选考生名单和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测试
3、面试。面试名单、面试安排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011年3月4日,学校网上同时公布:
①入选江南大学自主选拔的考生名单(含A类、B类考生);
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以通过进一步的全面考核,确定A类考生人选。
(结果为A类的考生必须通过江南大学组织的面试)
4、确定合格名单、录取等级。根据笔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确定入选考生名单,通过面试最终确定录取等级为A类的考生人选。对于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经我校组织的专家测试,可予以破格录取。
5、名单公示。2011年4月下旬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和相应等级。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6、寄发合格证。入选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中学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等信息平台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寄发《江南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合格证》。
7、填报高考志愿。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上必须填报“江南大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江南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8、反馈高考志愿信息。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于高考报名后将高考志愿表传真或邮寄至我办(传真号码和地址详见“联系方式”),并且通过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的“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确认信息单接收情况显示为“收到”方为成功反馈,截至2011年7月1日前没有反馈报名信息或没有反馈成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江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A类考生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本一批次控制线、B类考生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江苏省考生不超过7分),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
(二) 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2、A类考生,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7分),至少满足其前三个专业。
3、B类考生,加5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3分),至少满足其前三个专业。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六、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重要日程
报名截止:2011年1月5日 笔试通知:2011年2月下旬
笔 试:2011年2月27日 面试通知:2011年3月4日
面 试:2011年3月12日或13日 成绩查询:2011年4月下旬
反馈高考志愿信息:2011年7月1日前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3565、85913569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办 邮编:214122
九、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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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江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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