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医生、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试点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培养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1】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探索多元化考核选拔机制,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开展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重点招收综合素质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
山东大学2012年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拟定为500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 校长推荐
对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的个性、批判性思维、善于讨论、强烈的人文关怀和修养者;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取得一定成绩者,中学校长可实名推荐1人。
2. 中学推荐
有学科特长,某一科目成绩列年级文、理科前1%且综合成绩列年级文、理科前50%;学业水平优秀、学期考试成绩位居前列、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学根据我校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3. 学生自荐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省赛区竞赛的范围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以上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刊物多次发表文学作品者。
(3)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通过山东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定者。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我校2012年实行“省内校考” 和“省外联考”方式组织报名考试。
山东省考生: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2年山东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打印《山东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考生须经中学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非山东省考生: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2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表》(“中学推荐”考生需获得校荐序列号方可有效)。
2.中学审核:山东省各中学使用《山东大学关于请贵校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特殊类型招生的函》中用户名和密码对本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其他省份中学使用《山东大学关于请贵校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特殊类型招生的函》中用户名和密码获取校荐序列号,并发放给“中学推荐”考生。中学须对推荐我校的考生在校内予以公示。
3.材料寄送:请各中学在规定日期前将考生材料按推荐类型排序并寄至我办。材料包括:(1)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2)个人自荐报告(“校长推荐”考生需附校长实名推荐信);(3)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中学网上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8日(非山东考生);2012年1月5日(山东考生)。
中学邮寄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3日(非山东考生);2012年1月8日(山东考生)。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查:山东大学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
2. 报到测试:审核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办理交费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校长推荐”审核合格的考生、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前20名者,无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联合考试2012年2月11日;山东考生笔试时间安排在春节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100分);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各100分)。
3.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资格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最终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50%+面试成绩×50%)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人选及等级(部分笔试单科成绩或总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直接获得资格)。
5. 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示,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并根据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山东大学,在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一周内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确认高考志愿填报信息,资格方能有效。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且专业(类)志愿服从调剂,我校同意录取:A级资格,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B级资格,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平行志愿省份按确定调档比例后形成的调档线测算值执行,下同)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C级资格,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下1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
被录取的考生在其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A级资格加20分、B级资格加10分、C级资格加5分进行专业(类)排序(七年制专业除外)。
被山东大学录取、在自主选拔录取中面试或笔试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参与“泰山学堂”(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校)级人才培养基地的选拔。
六、其它
1.中学须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停止该中学推荐该类学生的资格两年。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监督(联系方式:jjc@sdu.edu.cn),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2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5. 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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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山东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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