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1、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
2、在文学、外语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
3、对我校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业设计、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并具备相应特长者;
4、对我校林学、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林产化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力者;
5、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注:1、以第1条、第2条申请的考生,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中获得的相关奖项为准。
2、符合第1条、第2条、第5条之一的申请者,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专业者须为理科考 生,复试时除笔试、面试外,加试徒手画。若不加试徒手画或者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报考上述三个专业,不享受专业加分政策,按实际考分录取;报考其他专业不受此限制。
3、符合第5条的申请者,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4、符合第3条申请者,须为理科考生,复试时除笔试、面试外,加试徒手画(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笔试成绩无效。),且只能报考第3条中规定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5、符合第4条申请者,须为理科考生,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只能报考第4条中规定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6、以第5条申请的考生,须由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具体中学名单及推荐名额详见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校荐。被推荐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同时予以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中学当年全部申请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2、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 A4纸标准装订成册 ,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 左下角注明“自主选拔录取”。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有效;
(3)中学推荐信;
(4)以第3条申请的考生,须附美术作品一幅。
注:1、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2、以第5条申请报名的考生材料,须由推荐中学附上统一的推荐表,并统一邮寄。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部分申请者加试徒手画。
(1)笔试:笔试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学生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参加该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分为学科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两大项,均无相应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当天进行,由专家组进行分组面试。
(3)徒手画加试:加试内容为:铅笔素描风景画。以下两类考生在笔试当天加试徒手画。一是符合第1条、第2条、第5条之一且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专业的申请者;二是符合第3条的申请者。
3、资格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专业加分政策;面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优秀的B档考生视同A档,享受A档考生相应的加分政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资格。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布,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备案。
四、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年度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
(1)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专业。
(2)以选拔条件第1条、第2条、第5条之一入选的考生,若不加试徒手画或者徒手画加试不合格,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专业,不享受专业加分政策,以实际考分录取;报考其他专业不受此限制。
(3)以选拔条件第3条、第4条入选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上述两类考生报考规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以实际考分按统招生条件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30日––12月22日
2、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2日 (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3、初审结果查询:2012年1月5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同时公布考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测试时间:2012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
5、成绩查询:2012年3月上旬(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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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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