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2.学校代码:10445;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6.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山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
2.招生项目:田径、排球(女)、乒乓球、健美操、足球(男)。
3.计划设置:面向全国设置招生计划70人,其中田径25人、排球(女)6人、乒乓球12人、健美操14人、足球(男)13人,具体如下:
注: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学校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水平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本着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动态调整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要求的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获奖证书项目一致,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9:00-3月24日17:00
2.报名网址: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或http://www.zsb.sdnu.edu.cn/info/1062/1493.htm;
3.报名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
上传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扫描文件格式为彩色pdf,截图为jpg,分辨率建议介于300至400dpi之间,扫描件或截图要完整、清晰):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及中学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名平台);
(3)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扫描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以及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查询本人运动等级截图(上传材料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
(5)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附件一)扫描件;
(6)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三者缺一不可)的封面及体现考生姓名页扫描件(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请在材料中将本人信息所在位置进行显著标示);
(7)《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附件二)。
五、专项测试
1.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报名考生可于3月28日后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28日9:00-4月2日17:00(视疫情控制情况,如时间调整届时另行发布通知)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专项测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测试(报到测试现场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所有报名上传材料原件以备查验,以上材料原件不全或与报名材料不符的考生,不予安排测试,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测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报到时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内容
(一)专项测试
1.田径
考核田径各专项(依据国家田径最新等级标准)。
2.乒乓球
分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单考组和统考组;其中一级(含)以上运动级别考生可选择报考任一组别进行专项测试,但不得兼报,二级运动员只可选择统考组。
3.健美操
基本素质40分,成套60分。
①基本身体形态(5分)
相貌好,体型健美,身高体重比例合理,身体无明显疤痕。
②专项素质(15分)
三面叉(5分)
站立体前屈(5分)
屈体分腿跳(男子连续完成10个,每两个1分;女子连续完成5个,每个1分,共5分)
③专项难度(20分)
按执行规则中的最低完成标准及身体姿态的扣分
A类难度(5分)
男:托马斯180°成文森或高锐角反切成俯卧撑
女:提臀起转体180°成俯卧撑或高锐角反切成俯撑
B类难度(5分)
组合支撑(直角支撑和分腿支撑组合)转体720°
C类难度(5分)
男:跳转540°屈体成俯撑
女:跳转360°屈体成俯撑或360°舒舒洛娃(单/双腿起跳均可)
D类难度(5分)
单足控腿转体360°接垂地劈腿或无支撑伊柳辛接垂劈
④成套(60分)
成套要素1过渡与连接合理(10分)
成套要素2操化动作规范性(10分)
成套要素3场地运用合理性(10分)
成套要素4音乐与动作合拍情况(10分)
成套要素5完成成套动作的体能情况(10分)
成套要素6成套动作给人留下的印象(10分)
4.排球(女)
基本素质40分,分组比赛60分。
①基本素质
摸高测试(10分)(不含自由人)
各位置测试内容:
主攻:扣一般球和调整球(30分)
副攻:扣各种快球及战术球(30分)
二传:传球(30分)
自由人:接发球、防守(40分)
②分组比赛(60分)
5.足球(男)
项目一:5×25米折返跑,每位考生一次机会(20分);
项目二:运球绕杆射门(20分);
方法:从起点处运球绕过10根杆后起脚射门(起点距离第一根杆4米,杆间距2米,最后1根杆距离罚球区线2米,射门时不能越过罚球区)。
成绩评定:运球者运球依次绕过所有标志杆后射门,球没有进入球门无成绩(包括球打在球门立柱和横梁上),漏过标志杆无成绩。每人2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为最后成绩。
项目三:分组比赛。(60分)
守门员:
项目一:5×25米折返跑,每位考生一次机会(20分);
项目二:守门员技术,包括基本姿势、位置选择、移动、扑接球、手抛球技术等。(20分)。
项目三:分组比赛。(60分)
(二)文化课测试
1.单独招生
报考单独招生的一级及以上资格运动员,需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考生应于2020年3月1日至10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2.其余考生均需参加本人户籍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考。
七、合格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水平、文化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1.对于具有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等级、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并达学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运动员专业成绩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合格人员,合格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参加我校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其余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4.合格考生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运动项目分项录取,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有关项目招生计划。
2.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其余两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其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统一组织的相应资格测试。
九、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不委托其他任何人参与实施相关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3.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4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3
体育学院电话:0531-86182581
附件:
一、高中学历毕业证明
二、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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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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