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
(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六)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以“双高计划”项目为引领,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坚持“学生中心、质量核心、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制胜”发展路径,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着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教师能力建设、特色品牌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提升产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的满意度、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升学校办学竞争力和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精湛技艺、创新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全国高职名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058人,占地面积190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5142人,成人专科55人,累计招收培养留学生72名,教学仪器设备值14942.98万元。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混合所有制航空学院1个,开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石油化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55个专业,招生范围覆盖全国18个省区。
学校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贯通专业3个,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
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3人,省职教青年技能名师4人。获评齐鲁最美教师、省师德标兵、省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等称号25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录取管理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省(区)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
(二)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zs.dyxy.edu.cn。
第五章录取
(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后续)志愿录取。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在符合各省(区)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学校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综合分、其他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7.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校企合作类“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9.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及应用、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宠物养护与驯导、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拟从2020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办法及标准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对社会公布并施行。
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
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九章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
联系人:宋晓
传真:0546-8060069
邮政编码:257091
学校网址:www.dy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s.dyxy.edu.cn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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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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