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学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学校连续多年入围“QS金砖五国大学排名”前100名,2017年我校有5个学科进入世界顶尖学科,分别是: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系统(301-350);电气与电子工程(前300);机械、航空与制造工程(前250);数学(前350);物理学与天文学(451-500)。工程与技术领域的排名从344进步到306。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系统科学排名第一,交通运输工程排名第三,信息与通信工程排名第八,其中系统科学在连续三轮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全国第一。
一、2017年学校招生政策及特点
1、本科招生规模增加
2017年学校招生总规模4200人,其中本科计划4000人,高职计划200人。本科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加100人,其中本部校区3600人,威海校区400人。高校专项和贫困专项的计划也有一定增加。
2、继续实施大类招生培养
学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为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和学校综合改革,深入贯彻“通识教育、按类教学、倡导探索”的教育理念,实现“宽口径、厚基础、有特色、重个性、强能力、求创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2017年继续全面实施基本以学院为招生单位的大类招生培养方案。
学校本部除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等招生外,招生专业类共13个,包括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计算机类、经济管理试验班、交通运输类、土木类(土木与环境)、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语言与传播)、建筑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软件工程、法学。大类专业分流时,除文科试验班类(语言与传播)、建筑类、设计学类入学后分流,经济管理试验班第3学期分流外,其余大类专业在第2学期进行分流。
与大类招生配套的大类培养方案主要是打通相关学科内各专业低年级课程设置,加强专业认知教育,让学生对专业有较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有利于学生在大类分流和跨大类转专业时理性选择专业。同时,继续推行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制度,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3、使用三个招生单位录取
2017年我校有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外合作专业)、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三个招生单位,各个招生单位所招专业分别为普通类专业、学校本部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在威海校区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4、汉能新能源学院国际班招生规模扩大至60人
北京交通大学汉能新能源学院是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中唯一的新能源领域的示范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名称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面向全国招生规模扩大至60人,录取时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与普通理工类专业学费相同,70%以上课程全英文授课,实行全员导师制,与知名企业共建培养,优秀学生有机会被选派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研修。
5、本部校区新增2个专业(方向),部分专业合并或名称变更
为适应我国建设民航强国及其国际化战略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学校依托交通运输工程国家级重点学科,在学校本部交通运输类专业中新增交通运输(民航运输)专业方向。此外,本部普通类专业中,计算机类中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技术)专业变更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技术);土木类(土木与环境)变更为土木类,土木类中土木工程(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业方向合并为铁道工程专业。
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的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原名卧龙岗大学)合作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17年本部新增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合办的交通运输专业。这3个专业按北京交通大学(中外合作专业)招生单位录取, 均为高收费专业,只招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对于纳米材料与技术和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根据教学培养安排,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学生有一年在合作高校就读,其余时间全部在学校本部就读,毕业生达到我校及合作高校的要求有机会获得双方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生完成全部专业课程以及毕业设计后,成绩合格获北京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同时获得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的学习经历证明(第4年将有3个月的时间赴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学习)。
6、威海校区新增2个文理兼招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与美国罗彻斯特理工学院合作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合作的专业除了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四个本科专业外,2017年新增工商管理、会计学两个文理兼招的专业。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全部为高收费专业。学生将在威海校区就读,学籍和户籍均在北京。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及合作高校的要求则有机会获得双方学位,其他专业实行中英两校学位捆绑,不授单方学位,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中英两校学位授予条件时将分别获得双方学位。
7、继续加大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计划
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2017年学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260人,比去年增加了10人,占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6.5%。该计划在河北、山西等20个省有招生计划。按照该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迁转户口,允许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参加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此外学校还有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100人,招生专业均为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8、招生政策基本稳定略有微调
今年我校调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但一般不超过120%。
2017年招生录取政策保持基本稳定,继续承诺对平行志愿省区如提档考生均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则提档不退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安排录取专业。
2017年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2-1-0-0”模式。
此外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9、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供宽松的专业自主选择权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供充分的专业自主选择权。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开展专业介绍和学业指导,使同学们在对学科专业有较深的了解后进行跨专业(类)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
学校有相对灵活的转专业政策,除了特殊限定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均有机会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和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转专业。大类专业分流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平均学分绩点确定分流专业。大类分流时,除文科试验班类(语言与传播)、建筑类、设计学类入学后分流,经济管理试验班第3学期分流外,其余大类专业在第2学期进行分流。
在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时,对于申请人数较多的专业,学校设置了最低接收人数。为加强对优秀学生的激励。在跨专业(类)转专业时,对第一学期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的学生中居于本省排名前30%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居于大类(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具有优先资格;在大类专业分流时,第一学期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高考成绩在我校本大类学生中居于本省排名前30%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居于大类排名前50%的学生具有优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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