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 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1年,坐落在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有涵盖文、史、理、工、经、管、法、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81个,拥有民族学和中国语言文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2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10年,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舞蹈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音乐、舞蹈领域),开设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本科专业,设有湖北省“非物质 文化 遗产”研究中心和“土家族音乐舞蹈”研究中心。学院致力于成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对外交流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并聘任12位国内外著名音乐舞蹈教育家、表演家为特聘、兼职、客座教授。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条件一流。拥有25000余平米的音乐舞蹈教学大楼,建有光谷音乐厅(1000余平米)、舞蹈专业教室12间(黑匣子1间)、学生琴房112间、教师琴房40间、MIDI音乐制作室、录音棚、合唱排练厅、民乐排练厅、管弦乐排练厅、数码钢琴教室、艺术观摩室、成果展览室等设施。学院与中央民族歌舞团、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等知名演艺机构签订了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建立12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秉承“德艺双修,尽善尽美”的院训,把教学质量视为立院之本,探索出声乐、钢琴、器乐等专业主课“一对一”教学模式,完善“育人四合一导师制”(专业学习指导、实习指导、毕业设计指导、就业指导)、专业技能课考教分离制度、专业早课制度,并通过青年教师教学成果展演、青年教师公开课等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质量,通过学生展演活动和实践活动,致力于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学院在国内外的影响力。2013年至2018年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委派,赴欧美和中亚等多国演出,共590人次40场。2015年相继参加《2015年民族地区艺术院校进京展演》、全国首届青年运动会闭幕式文艺演出、中国瑶族文化艺术节暨“盘王节”演出。2016年参加中央电视台“五月鲜花”文艺演出、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特别是在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200余名师生荣登央视春晚舞台,赢得了央视导演组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充分展示了学校办学实力和良好形象。
近三年来,学院教师科研能力不断增强,主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项,出版专著、教材10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另外,学院师生在“桃李杯”“荷花奖”“金钟奖”、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金凤杯”舞蹈大赛、湖北省音乐“金编钟”奖等大型专业赛事中屡获大奖。
一、招生专业计划
2019年音乐舞蹈学院拟计划招生160人,其中音乐学60人、舞蹈表演60人、舞蹈学40人。
二、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
该专业只招收主项为声乐、钢琴、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考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艺术表演院团、企事业单位、文化机关从事音乐教学、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社会音乐活动、文化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学习,掌握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技能和音乐基本理论,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新精神,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基本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音乐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创作能力和写作能力。本科,学制4年,文理兼招。
主干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基础、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合唱与指挥、合奏、声乐、钢琴、古筝、二胡、琵琶、竹笛、民族乐器等。
2.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艺术表演院团、企事业单位、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文化机关从事舞蹈表演、文艺指导、舞蹈编创、舞蹈教学的专业性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使学生掌握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具备良好的舞台表演、实践应用和艺术创新能力。本科,学制4年,文理兼招。
主干课程: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间舞蹈文化、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编导基础、舞蹈剧目排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课、舞蹈专业教学法等。
3.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艺术表演院团、企事业单位、文化机关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研究或与舞蹈相关的教育、管理、策划、编创等工作的舞蹈艺术复合型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舞蹈学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教学、研究、艺术创新和实践能力。本科,学制4年,文理兼招。
主干课程:舞蹈史论类课程(如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舞蹈人文类课程(如中国民间舞蹈文化);基本技能训练类课程(如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舞蹈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身韵课等);舞蹈教育类课程(舞蹈教学法、观众心理学等);舞蹈管理类课程(舞台艺术组织与策划等);舞蹈实践类课程(如舞蹈编创及实践等)。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2019年学院拟面向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和青海等地区招生。具体的分省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音乐舞蹈素质,民族不限,文理不限。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2019年音乐舞蹈学院各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4.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同统考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依次按文化总分、文化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原则确定。对内蒙古自治区投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 招生计划 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3.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学费及其他
1.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为1035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课程学分学费按“先预交后结算”的方式收取。学生每学年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收费标准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若教育部和各省招办2019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4
2.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7-67842763,E-mail:zb@scuec.edu.cn
音乐舞蹈学院咨询电话:027-67843566
纪委监督电话:027-67842644
3.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scu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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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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